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假造划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假造,推动机构、职能、权限、法式、责任法定化,凭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度机构鼎新规划》、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核准的《国务院机构鼎新规划》和《中国共产党机构假造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造订本划定。
第二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第三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ぶ霸,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的投资者;ぶ霸鸹牍冉鹑诩喽街卫碜芫。
第四条 本划定确定的重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假造等,是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建设和工作运行的根基凭据。
第五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掌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对峙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辅导落实到推广职责过程中。重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除证券业之表的金融业尝试统一监督治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职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守护金融业合法、稳重运行。
(二)对金融业鼎新盛开和监管有效性有关问题发展系统性钻研,参加拟订金融业鼎新发展战术规划。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蹬仔关司法律规草案,提出造订和批改建议。造订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蹬仔关监管造度。
(三)两全金融消费者权利;すぷ。造订金融消费者权利;し⒄构婊,成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利;ぴ於,钻研金融消费者权利;こ链笪侍,发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置机造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造。
(四)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尝试准入治理,对其公司治理、风险治理、内部节造、本钱充足情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信息披露等执行监管。
(五)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尝试现场查抄与非现场监管,发展风险与合规评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统一假造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监管数据报表,依照国度有关划定予以颁布,推广金融业综合统计有关工作职责。
(七)掌管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科技监管,成立科技监管系统,造订科技监管政策,构建监管大数据平台,发展风险监测、分析、评价、预警,充分利用科技伎俩加强监管、防备风险。
(八)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尝试穿透式监管,造订股权监管造度,依法审查核准股东、现实节造人及股权调换,依法对股东、现实节造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发展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关措施或进行处罚。
(九)成立除钱币、支付、征信、反洗钱、表汇和证券期货等领域之表的金融稽查系统,成立行政法律与刑事司法衔接机造,依法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有关主体进行调查、取证、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成立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复原和措置造度,会同有关部门钻研提出有关金融机构复原和措置定见建议并组织执行。
(十一)牵头进攻犯法金融活动,组织成立犯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组织协调、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处所当局依法发展犯法金融活动防备和措置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域和新业态新产品等犯法金融活动,钻研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按要求组织执行。
(十二)依照成立以中央金融治理部门处所派出机构为主的处所金融监管体造要求,领导和监督处所金融监管有关业务工作,领导协调处所当局推广有关金融风险措置属地责任。
(十三)掌管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蹬纂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信息科技表包等合作行为进行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发展调查,并对金融机构采取有关措施。
(十四)参与金融业有关国际组织与国际监管规定造订,发展对表互换与国际合作。
(十五)实现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职能转变。加强和美满现代金融监管,转变监治理想和监管方式,对峙既管合法又管犯法,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中央和处所监管协同,解除监管空缺和盲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利;,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牢牢守住不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强金融监管内部治理,强化对权势运行的有效造衡,规范政策造订、市场准入、稽查法律、行政处罚、风险措置等工作流程,强化对沉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造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湛、清正清廉的监管铁军。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进攻犯法金融活动职责分工。1.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牵头成立进攻犯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造,组织成立犯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组织协调、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处所当局依法发展犯法金融活动防备和措置工作。2.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中国人民银杏注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国度表汇治理局凭据各自职责对有关犯法设立金融机构、从事特许金融活动等组织调查认定,采取有关措施或予以取缔。3.教育、养老、房地产、商贸服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领域内发展本行业能力域犯法集资等犯法金融活动的防备和共同措置工作。4.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督治理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在职责领域内发展犯法金融活动防备和共同措置工作。5.处所当局掌管辖内犯法集资等犯法金融活动防备和措置工作,发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措置和守护不变等工作。6.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域和新业态新产品等犯法金融活动,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掌管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按法式报批后组织执行,并实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金融消费者权利;すぷ髦霸鸱止。1.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两全掌管金融消费者权利;,牵头成立金融消费者;すぷ餍骰旌徒鹑谙丫婪锥嘣饣。2.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两全造订金融消费者权利;し⒄构婊⒊闪⒔∪鹑谙颜呷ɡ;ぴ於取⒎⒄菇鹑谙颜呓逃裙ぷ,中国人民银杏注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予以支持共同。3.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牵头成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尺度系统。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中国人民银杏注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按分工落实或督促有关机构落实投诉举报处置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行为。
(三)行政法律与刑事司法衔接机造。1.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行政法律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造,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协同办理。2.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划定移送公安部,同时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依法必要由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作出行政处罚的,由公安部向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提出建议。3.检察机关决定不告状的案件,必要由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作出行政处罚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提出检察定见。
第八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凭据本划定第五条所明确的重要职责,假造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凭据、履责方式、追责情景等。在此基础上,造订处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法式,规范权势运行。
第九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设下列正司局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掌管机关日常运行,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钻研司。承担金融业有关鼎新盛开政策钻研与组织执行具体工作。对国内表经济金融局势、国际金融监管鼎新及发展趋向、监管步骤和运行机造等发展系统性钻研,提出有关监管政策建议。
(三)律例司。草拟有关司法律规草案。拟订有关监管造度。承担合法性审查、司法征询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统计与风险监测司。拟订监管统计造度。承担监管报表假造、信息披露、数据共享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两全非现场监管工作。
(五)科技监管司。拟订有关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造度并组织执行。按分工承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等工作,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六)公司治理监管司。拟订公司治理监管造度7⒄构扇ㄖ卫砗凸局卫砑喙艿裙ぷ,承担金融控股公司、保险集团等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七)普惠金融司。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要求,拟订监督治理的规章造度并组织执行,领导金融机构发展对幼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规范普惠金融秩序。
(八)金融机构准入司。拟订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准入造度,钻研结构布局,对机构及其业务领域尝试准入治理,审查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等任职资格。
(九)大型银行监管司。承担政策性银杏注开发性银行和国有控股大型贸易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股份造和城市贸易银行监管司。承担全国性股份造贸易银杏注城市贸易银杏注民营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一)村落中幼银行监管司。承担村落中幼银行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二)财富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承担财富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三)人身保险监管司。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四)资管机构监管司。承担信任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五)非银机构监管司。承担金融资产治理公司、企业集团财政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钱币经纪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十六)银行机构查抄局。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查抄打算并组织执行。承担现场查抄立项、执行和后评价等工作。提出现场查抄定见,采取监管措施,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十七)保险和非银机构查抄局。拟订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机构的现场查抄打算并组织执行。承担现场查抄立项、执行和后评价等工作。提出现场查抄定见,采取监管措施,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十八)机构复原与措置司。拟订有关高风险机构风险措置造度、尺度、法式,对出现严沉风险、难以持续经营的机构发展风险措置等工作。
(十九)金融消费者权利;ぞ。拟订金融消费者权利;し⒄构婊驮於,发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承担有关金融产品合规性、适当性治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置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案件,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置机造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造。
(二十)进攻犯法金融活动局。成立犯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和公开举报渠路,组织协调、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处所当局依法发展犯法金融活动防备和措置工作,发展有关宣布道育、政策诠释和业务领导等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域和新业态新产品等犯法金融活动,钻研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拟订幼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杏注融资租赁公司、贸易保理公司、处所资产治理公司等处所金融组织监管造度,领导和监督处所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业务工作。
(二十一)稽查局。拟订稽查工作造度。组织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有关主体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置定见;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领导、查抄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二)行政处罚局。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等工作,提出审理定见,组织听证和集体味商,投递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
(二十三)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辅导幼组办公室)。拟订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造度、法子,监督查抄系统贯彻落实有关沉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发展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责任人提出处置建议,领导、监督、查抄系统内审和巡察工作。
(二十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表事治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域有关事务。承担表资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凭据风险监管必要发展示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发展个案风险措置。
(二十五)人事教育司(党委组织部)。承;亍⑴沙龌购椭笔舻ピ鹊母刹咳耸隆⒒辜僭臁⒗投ぷ省⒔逃嘌岛屠胪诵莞刹恐卫砉ぷ。领导行业人才行列建设工作。
(二十六)财政管帐司。承担财政治理工作,掌管编报系统年度财政预决算。依法强化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财会监监工作的督促领导。
(二十七)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承担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承担系统党的建设工作,领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行列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凋落工作。掌管系统党的宣传工作。辅导系十足战、群团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掌管机关及在京直属单元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辅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氐澄枇⒒丶臀,承;丶霸诰┲笔舻ピ图臁⒌撤缌建设有关工作。
第十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机关行政假造9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辅导职数114名(含首席风险官、首席查抄官、首席律师、首席管帐师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
第十一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设立稽查总队,作为直属行政机构,正司级,掌管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置定见等;樽芏拥募僭旌透ǖ贾笆硇谢。
第十二条 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对派出机构尝试垂直治理。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处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元的设置、职责和假造事项另行划定。
第十三条 本划定由中央机构假造委员会办公室掌管诠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假造委员会办公室按划定法式办理。
凭据机构假造治理权限,由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党委决定、报中央机构假造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的机构假造事项,依照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划定自2023年10月29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