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假造划定
第一条 为了规芳政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假造,推动机构、职能、权限、法式、责任法定化,凭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度机构鼎新规划》、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核准的《国务院机构鼎新规划》和《中国共产党机构假造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造订本划定。
第二条 民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 将国度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丁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
将民政部的拟订城乡基层人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领导城乡社区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和尺度,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社会工作人才行列建设和自愿者行列建设等职责划入中央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 本划定确定的重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假造等,是民政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建设和工作运行的根基凭据。
第五条 民政部掌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对峙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辅导落实到推广职责过程中。重要职责是:
(一)拟订民政治业发展司法律规草案、政策、规划,造订部门规章和尺度并组织执行。
(二)拟订社会集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治理法子并组织执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治理和法律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尺度,两全社会救助系统建设,掌管城乡居民最低生涯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一时救助、生涯无着流离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治理和地名治理政策、尺度,组织钻研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依照治理权限牵头掌管行政区划设立、定名、调换和当局驻地迁徙等审核工作。确定、颁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领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治理工作,掌管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治理,掌管沉要天然地理实体以及列国管辖领域表区域的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的定名和改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治理政策并组织执行,推动婚俗鼎新。
(六)拟订殡葬治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执行,推动殡葬鼎新。
(七)拟订残疾人权利;ふ策,两全推动残疾人福利造度建设和康复辅助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丁老龄化的政策措施。领导协调老年人权利保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加政策并组织执行。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两全推动、督促领导、监督治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系统建设规划、政策、尺度并组织执行,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难题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险、儿童收养、儿童救助;ふ策和尺度,健全村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系统和困境儿童保险造度。
(十一)组织拟订推进慈悲事业发展政策,领导社会捐助工作,掌管福利彩票治理工作。
(十二)代管中国老龄协会。
(十三)实现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职能转变。民政部要推动老龄工作向自动应对和两全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造机造,强化综合协调、督促领导、组织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处所不休美满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加等政策,加强政策造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涯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系统,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推进资源平衡配置,推动实现整个老年人享有根基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丁老龄化路路。强化根基民生保险,健全分层分类、城乡两全的社会救助系统,聚焦难题人民、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推进资源向幽微地域、领域和环节倾斜,堵肺民生底线。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国度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部掌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丁老龄化、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系统建设规划、律例、政策、尺度并组织执行,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难题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国度卫生健康委员会掌管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生理健康与关切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天然资源部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部会同天然资源部组织假造颁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
第八条 民政部凭据本划定第五条所明确的重要职责,假造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凭据、履责方式、追责情景等。在此基础上,造订处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法式,规范权势运行。
第九条 民政部设下列正司局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掌管机关日常运行,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国际互换合作、与港澳台地域互换合作等工作。
(二)政策律例司。掌管草拟有关司法律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民政行业尺度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规划财政司。拟订民政治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尺度,领导和监督中央财政拨付的民政治业资金治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治理法子,治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治理和机关及直属单元预决算、财政、资产治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四)社会组织治理局(社会组织法律监督局)。拟订社会集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治理法子,依照治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治理和法律监督,领导处所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治理和法律监监工作。
(五)社会救助司。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涯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一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尺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系统,承办中央财政难题人民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加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法子。
(六)区划地名司。钻研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依照治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定名、调换和当局驻地迁徙等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区划代码治理工作,组织、领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治理,监督治理地名工作,承担沉要天然地理实体以及列国管辖领域表区域的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的定名和改名审核工作,参加结合国地名尺度化建设工作。
(七)社会事务司。推动婚俗和殡葬鼎新,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利;ぁ⑸奈拮帕骼肫蛱秩嗽本戎卫碚策,参加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搀扶政策,领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涯无着流离乞讨人员救助治理机构有关工作,掌管协调省际生涯无着流离乞讨人员救助事务,领导发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一时包庇救助工作。
(八)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丁老龄化的政策措施,领导协调老年人权利保险工作,组织发展人丁老龄化国情宣布道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加政策并组织执行,承担老年人丁情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九)养老服务司。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助造度和养老服务系统建设规划、政策、尺度,协调推动村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治理工作。
(十)儿童福利司。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险、儿童收养、儿童救助;ふ策和尺度。健全村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系统,美满困境儿童保险造度,领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せ怪卫砉ぷ。
(十一)慈悲事业推进司。拟订推进慈悲事业发展政策和慈悲信陀注慈悲组织及其活动治理法子。领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治理造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治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机关党委(人事司)。掌管机关及在京直属单元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辅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承;丶爸笔舻ピ娜耸轮卫怼⒒辜僭臁⒔逃嘌怠⒖萍贾卫砑靶辛薪ㄉ璧裙ぷ;氐澄枇⒒丶臀,承;丶霸诰┲笔舻ピ图臁⒌撤缌建设有关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掌管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直属单元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十条 民政部机关行政假造324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辅导职数4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辅导职数3名)。
第十一条 民政部所属事业单元的设置、职责和假造事项另行划定。
第十二条 本划定由中央机构假造委员会办公室掌管诠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假造委员会办公室按划定法式办理。
凭据机构假造治理权限,由民政部党组决定、报中央机构假造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的机构假造事项,依照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划定自2023年10月29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