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门行政律例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鼎新,推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表本钱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律例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表召募股份及上市的出格划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颁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表刊行股票和上市治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执行。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门行政律例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鼎新,推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表本钱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律例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表召募股份及上市的出格划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颁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表刊行股票和上市治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