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缔和调整一批?钍孪畹木龆
国发〔20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鼎新、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发展了算帐行政律例和规章中不合理?罨üぷ。经算帐,决定取缔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钍孪,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钍孪。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律例批改草案送审稿,并实现有关部门规章批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必要凭据批改后的行政律例调整的,要在有关行政律例颁布后60日内实现批改和废止工作。?钍孪钊〉藓,确需造订代替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当真钻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美满监管步骤,规范监管法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国务院
2022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颁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缔和调整的?钍孪钅柯




